当前位置:首页 > 书信 > 承诺书

工程的承诺书

时间:2025-04-22 10:25:45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工程的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1

XXXX公司:

贵我双方于20xx年12月3日签订的XXXXX交易中心电缆、配电柜安装及调试工程(合同号 )。现我公司对上述工程内容的质量和维保事宜慎重承诺如下:

1、本工程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或用电事故发生造成使用者经济损失的,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并期满结束。

3、工程保修乙方应承担保修责任,无论维修责任是否在乙方,乙方均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维修,甲方将安排其他施工单位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维修酌情收取成本费。

5、我公司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抢修电话XXXXX.并保证接到故障电话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

承诺单位:

20xx-3-2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2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代表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3

案例:20xx年3月1日,某建筑企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奥林花园一期工程,随即依据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将奥林花园一期工程交给某建筑企业总承包施工,按照当地现行定额结算。20xx年4月1日,某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对奥林花园工程予以让利,具体内容为:奥林花园一

期5号楼、6号楼按工程决算总额让利18%;4号楼、7号楼、8号楼及地下车库附属工程让利20%。20xx年8月15日,奥林花园一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但双方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

问: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应该如何认定让利承诺书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单方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该承诺书无效,不产生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理由如下:

(一) 让利承诺书本质上是“黑合同”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将“黑合同”表述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能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误解,即另行订立的“黑合同”必须是具备全部施工合同内容的比较完备的建设施工合同。而在实践中大部分“黑合同”都是在中标之后签订的。“黑合同”一般都以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让利承诺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实践中也出现了个别法院以这些协议、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或让

利承诺书不是建设施工合同为由,而不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情况。具体到本案涉及的让利承诺书,我们认为,虽然承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的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但发包人对此予以接受认可,便形成了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从而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正是承包人发出承诺,发包人接受承诺的过程,使承诺书的内容变成了双方合意,形成完备的合同形式。该承诺书记载的内容因与中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而成为“黑合同”。因此,不管黑合同的形式如何,只要双方形成合意,对“白合同”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或违约责任任一方面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就构成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法院不认可其效力,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本案中,20xx年3月1日,建设单位与某建筑企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当事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合同,是“自合同”,其后承包人单方出具的让利承诺书承诺让利20%,发包人予以接受,双方形成合意从而构成对建设工程价款的实质变更,如果照此履行,明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内容相背离。《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 ……此处隐藏6343个字……xxx年xx月xx日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14

一、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按照住建部5号令和《河南省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法》,加大在建工程质量监督,帮助引导企业规范工程质量行为,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二、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两改一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全方位进行质量监督,努力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工程。

三、加强检测机构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管。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检测机构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或个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净化我市建筑市场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深入实际,深挖根源,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着力整治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现象,抓整治、促廉洁,抓管理、促提高,推动我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发展。

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推行审批事项“立即办”和网上审批,坚持首问负责制、按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水平。

七、全面落实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行政事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不断扩大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方便公众查询,推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八、严格贯彻执行XX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XX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性。

九、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破壁求解、务实公正的质量监督工作环境。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15

监督站:

我公司依法中标承揽的住宅楼工程,现以完成基础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特作如下承诺:

(一)质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

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

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0、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支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关于工程的承诺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